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汇总
公告公示
2018年度安全生产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8-01-18 15:58:15 ??作者: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点击率:

 

临交〔2018〕5号

 

2018年度安全生产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局属各单位、临安港航管理处: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署和一系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强化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以《安全生产法》、《反恐怖主义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指导,结合“平安临安”和“平安交通”活动创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规范年”、“道路运输平安年”等系列活动,下大力解决行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一弱二低三不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保障水平低,责任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健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健全)的突出问题,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紧紧围绕“三体系一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临安”、“平安交通”创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各级各类人员“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提升依法治安、科技保安水平,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全方位覆盖、全领域参与、全时空监控,促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不发生一起一次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不发生特种设备爆炸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照法律法规以及各类行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建档、督办、整改、销号、告知、举报、报备、奖惩等内容和程序;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监控监测、预防预警、应急预案、公告报备等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体系。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责任规范,逐级明晰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岗位责任人的责任,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风险辨识评估计划以及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方案,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深入一线检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责任部门具体负责计划和方案的落实与督办,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并深入一线检查督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岗位责任人每天检查评估记录安全生产隐患和风险源管控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处置和报告。落实职工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做到告知、装备、用工体检、离职体检等制度。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道路水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港口运营、公路航道运营和养护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依法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企业应在每年年初拟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意识、法律法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4.加强警示预警。充分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每月随机抽查10%以上,船舶远程监控平台、移动互联网、交通工程现场视频繁监控等,针对生产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违章作业,开展气象、地质、路况、通航环境以及车船运行状态等方面的警示和预警,严防隐患和风险转化为事故。

5.强化信息告知和报备。督促企业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生产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风险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避险措施,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大风险源信息。

6.加强支持保障。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治理

7.公路基础设施。重点围绕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技术状况为四、五类危旧桥梁,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现有公路、桥梁和隧道的风险排查或技术指标综合判别,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实施公路生命安保工程,全面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大危旧桥梁改造力度,完善公路隧道机电和附属设施配备和维护。

8.道路客运。重点围绕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客运场站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客运站安保、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与管控。

9.道路危险品运输。重点围绕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的加装及使用、危货运输车辆接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情况、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剧毒、易燃易爆、高腐蚀和高污染的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并完成联网联控工作,无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品罐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10.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重点围绕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等车辆技术性能保障,安全标志标识,车辆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及器材按规定配备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11.其它道路运输业务。要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的安全隐患排查,对经营业户的资质、人员、场地、设施等条件以及维修程序、配件质量、维修质量等进行排查治理;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质、管理人员、教练员资质、场地、设施设备等条件等进行排查治理;要对客货运站场、物流中心或园区等场所进行排查治理。

12.水路客(滚)运输。重点围绕船舶超载超员,船龄达到12年及以上的玻璃钢客运船艇检验,恶劣天气、低水位、洪水位限制开航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船员实际操作能力、船舶救生装备、应急反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13.渡口渡船。重点排查治理内河客渡船改建、渡船超载、违章冒险航行、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的配备、渡船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船舶乘客定额标牌等,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情况,加快渡口改造和渡船更新,提高渡口渡船的安全技术水平,坚决杜绝渡运船舶带“病”运营、非法渡运。

14.公路工程建设。重点围绕驻地建设,高边坡施工和爆破作业,桥梁工程的围堰施工、挖孔桩施工、墩柱索塔施工、梁板运输吊装、拱桥施工、挂篮施工、支架作业、模板作业和起重作业,隧道工程的洞口边、仰坡施工、洞内施工、瓦斯隧道施工和防火防爆、临水临崖施工路段安全维护等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5.水运工程建设。重点围绕驻地建设、临时出运码头,大型预制构件出运、起吊和安装,桩基施工,深基坑开挖及支护,围堰施工,船舶作业,水下爆破作业、港区危险品储存工程设施等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监督管理

16.完善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重点企业监管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关政策文件,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 

17.严格监管。制定年度综合或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检查范围和工作要求,全面进行排查整改,抓住“七类重点”:一是13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二是重点监管企业、不诚信企业、不达标企业;三是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和极端气候条件下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四是因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不力,导致发生重大险情或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五是超范围、超数量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六是变更地址、经营范围等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七是剧毒、易燃易爆、高腐蚀、高污染的危化品经营等企业。

18.严格执法。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推进联合执法、统一执法、规范执法。要将隐患当作事故处理,严格落实“零容忍”要求,做到“四个一律”:一是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要依法严厉打击;二是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要依法上限处罚;三是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整改的,一律要停产停业停工整顿;四是对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责任以及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严肃问责追责。

19.综治维稳。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和事的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谋划,提前介入,在加强预测、预防、化解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做到经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预警在先,矛盾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问题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0.加强服务。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加强气象以及路况、通航等监测信息的预警提醒,强化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指导服务,逐步建立并规范第三方专业安全服务市场。建立完善政策激励和引导机制,支持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企业应在运力更新改造、安全生产科技攻关、表彰评比等方面予以支持。

21.协调联动。各单位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强化应急。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加强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优化应急基地布局,强化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科学、快速、有效处置,并按要求报送信息。

(四)扎实构建安全生产治理高效运转机制

23.建立信息公开曝光机制。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要设立“曝光台”,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失职渎职,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险情或事故等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力度,促进企业自律。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及时受理和查实有关举报。

24.建立督查机制。局将对各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进行专项督查(每半年至少一次),重点查找、评估各单位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并予以通报,各单位也应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督查工作。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12日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印发

 

加入收藏】 【打印】 【??】 【背景颜色】【关闭
  • 腾讯微信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新华微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