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唐某(男)和李某(女)结婚10年,经过七年之痒后,李某发现唐某时常借口出差和加班晚归甚至夜不归宿,最后李某发现唐某有了外遇,于是便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期间,唐某觉得家丑被如此外扬很没面子,便经常对李某拳打脚踢,李某该怎么办?
律师说法:
(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王晓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如果唐某再殴打张某,张某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妇联请求帮助,并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这更加有利于达到其离婚的目的。